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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员工培训制度 提升员工职业技能
发布时间:2014-03-12        浏览次数:246        返回列表

为规范员工培训制度,促进培训工作持续、系统地进行,集团人力资源部近期拟定了《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帮助员工养成主动学习、主动提升的好习惯,从而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为培养员工的学习热情,首次推出培训学分制,要求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每年培训学分不少于10分,一般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学分不少于8分,新员工每年培训学分不少于5分(2课时为0.5个学分)。

        为鼓励员工自主开发培训课程和实施公司内部培训,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首次推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自主开发的教材(课件)按100/课时、1学分/课时的标准进行奖励;授课课时费按100/课时、0.5学分/课时的标准进行奖励;每年年底进行优秀培训讲师、优秀教材(课件)的评选及表彰,优秀培训讲师奖金1000/人、优秀教材(课件)奖金1000/门。

       在培训效果评价与考核方面,人力资源部要求每期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考核,若以结合实际项目改进为考核方式的,培训结束后的2周内提交项目改进报告,3个月内考核项目实际改进效果。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须自行到人力资源部拷备学习资料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后重新考核,考核通过者可得相应课程学分。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职务升迁、薪资调整、岗位调整、技工技师先进等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培训学分未完成者原则上不进行职务升迁、加薪;每年培训学分完成率低于50%的,次年岗位工资降一级;连续2年培训学分完成率低于50%的,可调离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