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要求,积极帮助各企事业单位及时掌握国家最新政策、标准,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升应对突发事故处理的能力。中心决定举办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市、县安监局应急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管理人员,道路交通、矿山等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工会领导及劳动保护监督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
5、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
6、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隐患排查治理;
7、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具体内容及要点;
8、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9、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16年12月05日-12月10日(05日报到) 海 口
第二期 2016年12月21日-12月26日(21日报到) 深 圳
第三期 2017年01月11日-01月16日(11日报到) 哈尔滨
第四期 2017年01月16日-01月21日(16日报到) 北 京
(详细地点、乘车路线另行通知)
四、考试、证书
1、培训结束颁发《安全培训证书》,请学员自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
2、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高级《安全工程管理师》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注:请学员自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备案用)
五、相关费用及其它事项
1、安全培训班1850元/人(含授课费、会场、资料费、证书)
2、高级安全工程管理师2800元/人(含授课费、会场、资料费、考评、证书)注: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3、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
4、联系人:冯 宣
电 话:010-63429093 、57293903
手 机:13911345283
Email:zajwpeixunban@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