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颈对焊法兰是指带有锥颈且与筒体或管道采用对接焊的一种法兰。属整体式法兰。
由于锥颈的过渡结构及对接焊连接,使法兰的强度及刚度得到加强,密封性比平焊法兰好。缺点是需用锻件制造,耗费材料多,制造费用大。适用于压力、温度较高或对密封要求高的场合。
带颈对焊法兰标准主要有两个体系,即以德国DIN(包括原苏联)为代表的欧洲带颈对焊法兰体系和以ANSI带颈对焊法兰为代表的美洲带颈对焊法兰体系。除此之外,还有日本JIS带颈对焊法兰,但在石油化工装置中一般仅用于公用工程,而且在影响较小。
重点做好管道组成件进场验收的监督抽查
石油化工装置包含了常减压、催化裂化、催化重整、加氢、焦化等工艺,每个工艺都涉及到高温高压的操作环境和易燃易爆、有有害有害的工艺介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艺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已趋向模块化和工厂化,平焊法兰在如此苛刻的生产环境下,工艺管道的安装质量更多地影响到了生产装置的生产安全,尤其管道发生事故后,往往会导致工艺系统的连锁反应,使事故蔓延,造成更严重的经济后果。所以,对石油化工装置工艺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督应成为监督的重点。
石油化工管道即由管道元件连接或装配而成在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中用于输送有害性、可燃与无有害、非可燃性气体/液体介质的管道系统。所以在对石油化工管道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对管道元件等材料进场验收和管道连接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如前所述,石油化工装置工艺复杂、生产环境苛刻,这些特点决定了同一装置内管道特性的多样性,也就造成了装置内管道元件材料多种多样。
在进行管道元件验收监督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管子、管件的规格尺寸,重点是壁厚的检查。同一直径的管子、管件有多个厚度等级,设计壁厚的选用是根据不同压力状况选择的,同时产品壁厚允许存在负偏差,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厚度检查,防止材料进场错误或负偏差超标。
2)管道组成件材质的抽查。检查时,应严格审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尤其铬钥合金钢、含镍低温钢、不锈钢、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对材料进行复查。
3)管道组成件性能的抽查。管道的性能主要指低温工作性能和抗晶间腐蚀的性能,需要严格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如有必要,可以送样检测。
4)不锈钢法兰管道组成件表面无损检测。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此项,《压力管道规范》和《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又有不同的描述,前者定义为只有GC1类压力管道中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和设计压力不小于10MPa的管子、管件需做表面检测,后者为所有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和设计压力不小于10MPa的管件需做表面检测,细一考究前者中将液体苯介质管道及设计压力小于0.1MPa、管道直径小于DN25的管件排斥在外了。同时,由于工程现场部分质量管理人员对物料有害性的界定不清,往往会造成此项检测漏检。
5)管子、管件制造标准的抽查。管道材料的选用是设计人员依据管道的使用条件(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流体类别)、经济性、耐蚀性、材料的焊接及加工等性能结合管道设计规范所提出的必要条件来确定的。设计人员在确定材料牌号的同时,材料的制造标准也要确定。在国内针对装置内使用率颇高的碳素钢无缝钢管的制造标准有4个之多,不同地制造标准所生产出的管道性能也存在着一些差异。在材料进场验收时对材料制造标准的检查往往会成为一个盲点,也是我们质量监督的重点。尤其经过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由管子加工成的弯头、三通、变径接管等管件材料,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可追溯性进行监督抽查。
6)特定工况下对连接螺栓的检测。特定工况指设计压力大于10MPa、设计温度低于-29℃、设计温度高于400℃,16Mn法兰在此工况下需对设计采用的铬钥合金钢螺栓、螺母补项检测。
石油化工管道即由管道元件连接或装配而成在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中用于输送有害性、可燃与无有害、非可燃性气体/液体介质的管道系统,有着非常苛刻的使用条件和操作环境,其管道系统的复杂性远比以上描述复杂得多。无论关于石油化工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还是质量监督,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需要关注的问题还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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