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性鉴定
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3)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b、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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