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旅游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同时结合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旅游行业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减少各类旅游行业事故发生,促进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可持续向好,确保旅游行业高产、稳产、效益运行的良好局面。 中心决定继续举办“旅游行业暨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市、县旅游局、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旅行社、宾馆等安全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2、旅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标准化建设;
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解析;
4、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5、案列解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16年11月16日-11月21日(16日报到) 苏 州
第二期 2016年12月13日-12月18日(13日报到) 深 圳
第三期 2016年12月21日-12月26日(21日报到) 长 春
(详细地点、乘车路线另行通知)
四、考试、证书
专家授课,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
五、相关费用及其它事项
1、培训费1800元∕人(不含资料费),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
3、联系人:冯 宣
电 话:010-63429093 手 机:13911345283 Email:zajwpeixunban@vip.126.com